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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校

我校获评“湖南省2015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时间:2016年04月30日 信息来源:湖南大学新闻网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日前,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在湘高等院校2015年度教育考试招生工作考核评估结果的通报》(湘教考发〔2016〕2号),我校获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我校坚持“集体决策、全程监督、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依靠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处纪律监督,不断促进湖南大学招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阳光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   2015年我校普教本科专业按8个专业类、34个专业招生,我校将大类招生的具体信息通过学校官网、招生信息网、人民网及时向社会公开。农村单独招生和自主招生采用初选、现场考核的选拔办法,及时公开初选、考核初试、最终候选、最终录取的考生名单。对于高水平艺术团招考工作,我校推进现场视频同步直播至侯考区考场的方式。对于自主招生面试环节的招考工作,每组都有校外评委,主动接受校外监督和公开。   录取期间,为了增加招生录取工作的透明度,面向全国招募“现场观察员”,让考生到录取现场深入了解招生录取流程、录取原则和录取系统的原理等。     责任编辑:戚家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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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湖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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