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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校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正式启动

时间:2016年04月30日 信息来源:湖南大学新闻网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日前,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正式印发《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邀请函》,邀请全国学位授予单位参加全国第四轮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这也意味着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工作正式启动了      

全国学科评估工作于2002年首次开展,在这之前已完成三轮评估。第一轮评估于2002-2004年分3次进行(每次评估部分学科),共有229个单位的1366个学科申请参评。第二轮评估于2006-2008年分2次进行,共有331个单位的2369个学科申请参评。第三轮评估在95个一级学科中进行(不含军事学门类),共有391个单位的4235个学科申请参评,比第二轮增长79%。本次启动的是全国第四次学科评估。以下是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下发的最新学科评估邀请函和评估体系说明,电子文件以教育部学位中心公布的为准(http://www.cdgd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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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   学科评估是按我国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下简称学科目录)对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整体水平评估(简称学科评估)。学位中心于2014 年启动第四轮学科评估方案与指标体系完善工作。在深入研究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全国高校对新一轮评估的改进思路基本达成共识,形成了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现说明如下:     一、指标体系调研论证过程     第三轮学科评估结果发布后,学位中心认真落实有关领导指示,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论证工作。     一是委托课题开展研究。学位中心2013年资助“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设立“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研究”重点课题, 开展专项研究。在专项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借鉴国外学科 评估经验,结合我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精神,遵循学科发展规律,形成了《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改革调研提纲》。     二是广泛深入一线调研。先后在16个省市地区召开了18场学科评估指标体系调研会,参会高校200余所(其中包含985 高校、211     高校、地方院校、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涉及综合、理工、师范、艺术、体育等各类型院校),共涉及 800余位高校代表和  40  余位省市教育厅代表,广泛征求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是集中开展专项调研。召开了特色突出的医学类指标、艺术类指标、农林类指标、国防特色指标、毕业生质量指标、师资队伍评价指标等专题研讨会,听取了100多位专家的意见 和建议。     四是评估方法改进调研。分别与汤森路透、中国知网、CSCD、CSSCI等机构进行研讨,改进论文评价方法;面向全国 万余名博导及有关学科评议组进行全面调研和投票,形成“A 类期刊”清单;借鉴国外学科评估经验,研讨探讨学科对社会 服务贡献的评价方式;面向全国400多所高校进行了两轮问卷 调查,根据绝大多数单位的意见,形成新的“绑定参评规则”。     五是认真吸取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的意见。认真梳理、研究和吸收了今年全国“两会”委员、代表们关于一流学科建 设与学科评估的意见或建议。
    二、指标体系改进达成共识     通过调研,各单位普遍认可第三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基本框架,同时建议进一步坚持“质量、成效、特色、分类”的理念,对第四轮评估体系进行完善和创新。主要达成以下共识:    1.更加关注质量。将“人才培养质量”放在首位,构建“培 养过程质量”“在校生质量”“毕业生质量”三维度人才培养质 量的评价模式。尝试引入在校生和用人单位调查,更全面地考 察学生在学质量与毕业后职业发展质量。同时,合理处理规模与质量关系,更加科学地评价教师团队水平和结构质量。改变以往单一的“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师资队伍评价方法,重点对“代表性骨干教师”的水平、结构、国际化情况、可持 续发展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2.突出建设成效。作为水平评估要强调学科内涵发展成 果、产出和成效,适度淡化“条件资源”因素,借鉴国内外学 科成效评价经验,关注结构性质量,更加精准地评价学科建设 成效。重点优化科研成效评价,克服“纯客观”评价缺陷,坚 持“主观与客观、国内与国外、规模与质量”三结合的学术论文评价方式;建立更科学的“中国版ESI高被引论文”和人文社会学科我国自主的“A类期刊”评价体系,树立中国论文评 价的国际地位;坚持“归属度”方法,科学评价“跨学科成果”,鼓励学科交叉合作,鼓励协同发展,促进产出高水平成果。 3.突显学科特色。突出学科的特色发展与社会贡献,通过 对学科社会贡献的“代表性案例”评价,反映不同地区、不同 层次单位的学科建设成效,克服“同质化”倾向,鼓励高校按 自身定位坚持特色发展。 4.强化分类引导。结合各学科的特点,兼顾共性与个性, 在统一框架下分类设置指标体系。在第三轮学科评估的基础上, 进一步按学科门类细化分类设置,将人文与社科分列,将理工科与农学、医学分列,指标体系由之前的7类拓展到9类,进 一步强化分类引导。
    三、指标体系简要说明     根据调研形成的共识,对指标体系进行改进完善,改进原则是:一是符合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精神和一流学科建设等相关文件要求;二是符合调研所形成的“质量、成效、特色、分类”指标体系设计理念;三是具体改进项目遵从大多数高校和专家群体的意见。 总体上,评估体系保持“师资队伍与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四个一级指标框架不变。重点指标说明如下:     (一)师资队伍与资源     “师资队伍与资源”包括师资队伍与支撑平台两部分,属 于“条件资源类”指标。按照“突出建设成效、淡化条件资源”的理念,将建议专家适当降低此部分指标权重。      1.“师资质量”既考察学科师资队伍的整体质量,又考察师资队伍的结构质量。      采用“代表性骨干教师”评价师资队伍水平方法,克服单一“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片面性;同时将“青年人才”单列评价,考察人才队伍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采用主观评价方式,由专家从整体上考察师资队伍水平、结构及国际化情况等结构性质量。     2.“专任教师数”主要体现师资充分性,但在具体评价时,通过设置上限(达到上限值的均视为同一规模),克服唯数量趋向。     3.“支撑平台”是学科实力的重要反映,属于学科的“积累质量”。理工科等学科将继续采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平台;根据专家意见,人文社会学科不再单列基地等指标,但可在学科声誉中一并体现。     (二)人才培养质量     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核心任务,本轮学科评估建立了“培养过程质量”、“在校生质量”、“毕业生质量”三维度评价模式,全方位评价人才培养质量,并建议专家适当提高此部分指标的权重。     1.“培养过程质量”主要包括“课程教学质量”“导师指导质量”“学生国际交流”三个方面。其中,“导师指导质量”通过对在校生的问卷调查评价导师培养研究生质量,强化导师的培养责任和能力。     2.“在校生质量”主要包括“学位论文质量”“优秀在校生”两个方面。其中,“优秀在校生”属于主观评价指标,考察学生 在校期间的突出表现。     3.“毕业生质量”主要包括“优秀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评价”两个方面。以“代表性优秀毕业生”职业发展情况来体现该学科毕业生质量,促进单位关注人才培养的反馈机制;首次试点开展用人单位调查,体现高校所培养学生的社会认可度和契合度,将学生质量评价的话语权扩展到“系统外”。    (三)科学研究水平     “科学研究水平”下设“科研成果”“科研获奖”“科研项目”三个指标,并在艺术、建筑等应用性较强的学科设置“创作表演”与“建筑设计”指标,体现学科特色。     1.“学术论文质量”采用“三结合”评价组合。一是坚持 质量与数量相结合,采用代表性论文,在“比总量”与“比人 均”之间找到平衡点;二是坚持主观与客观相结合,通过统计 “中国版ESI高被引论文”(自然科学学科)或“A类期刊论文”(人文社会学科)进行客观评价,并通过“代表性论文”进行专家主观评价;三是坚持国内与国外相结合,要求代表性论文数和“A类期刊论文”中,应包含一定比例的中文期刊。     2.“出版著作或教材”中首次将教材编写列入科研成果,主要是为了落实教育部加强教材建设的意见,鼓励教师积极参 与高质量教材编写,促进学科基础建设质量提升。    (四)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     “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强调学科的特色贡献,分设“社会服务贡献”和“学科声誉”两个指标,体现学科的社会服务功能、做出的贡献以及社会影响。      1.“社会服务贡献”。每学科提供若干对社会经济建设做出 贡献的“典型案例”,体现不同地区、不同类型高校对社会经济 建设做出的贡献,克服“一把尺”的评价方式,避免“同质化”。      2.“学科声誉”包括学术声誉和学术道德等方面。专家参考《学科简介》对学科的学术影响力和学术道德情况进行评价。在专家组成方面,将适当提升行业企业专家比例,并在理工科部分学科试点引入海外专家评价学科的国际声誉。

 

 

责任编辑:郑梅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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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湖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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